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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倡议书

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倡议书

老师们、学生们:

普通话是全国通用语言。大力推广、普及普通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赋予全体公民的义务和职责。我国是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国,大力推广、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有利于消除语言隔阂,促进社会交往,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值全国第十一届推普周之际,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学习普通话、说好普通话;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请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努力使自己的普通话更标准流畅,使说普通话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使普通话成为我们共同的校园语言,形成良好的校园语言交际环境。
    二、坚决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常规工作,严格规范自己的用语用字,真正做到以普通话作为基本的教学用语、工作用语、服务用语和交际用语。

三、在各种教学、会议等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各种教学资料、通知、宣传板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而要使用规范汉字,汉字要规范张贴。

四、积极向家长宣传、推广普通话,接待来访者也要使用普通话,积极组织和与推广普通话相关的学生活动和家长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五、政教处、团委、学生会联合组织全校师生走出校园,在课外、在家庭、在社区积极宣传推普活动,使我校“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活动由学校走向社会。

写规范字,从你我做起;讲普通话,方便你我他。老师、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营造“写规范字、说普通话”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各班级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特点,全校师生同心协力,积极行动起来,在学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好推普宣传活动,促进推普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把我校创建成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而努力奋斗。

 

岔路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领导小组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