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教师聘用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公办园、特殊学校、中专校、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2014年聘用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聘用合同
(一)签订对象
今年新分配、区内调动、区外调入的教师、2007年版合同到期的教师及没有签订合同的校长,均要签订2009版合同; 2009年版合同到期的,只签续签书(续签书不需要鉴证,只要学校盖章)。
(二)签订办法
合同签订一式三份。
1. 新教师签订期限一年,自2014年8月22日至2015年7月31日,试用期2个月。
2. 区内调动的教师可以签订3年,2014年8月28日至2017年7月31日
3.区外调入的教师签订一年,聘期起始时间与人社局开的“行政介绍信”上落款时间一致,终止时间统一为:2015年7月31日。
4.今年合同到期的人员,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五年内将要退休的教师签到退休时间。
5.有关栏目填写。
违约金:“5000至10000元”之间,具体数额由各校自定。
双方补充约定:
1.已实施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学校,聘用按江宁区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2遇到国家政策调整或学校区域划分调整,要服从学校调配。
(三)合同鉴证
合同鉴证,需带合同文本和《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登记表》(附件一,一式两份),到江宁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签证后,新教师、区内外调入的教师、老教师的合同(含续签书)一份送教育局存入个人档案,一份给本人,一份学校留存。
(四)上报表格
为了完整统计签订合同人员名册,每年需将所有在编人员,按照合同签订时间的先后顺序填写《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汇总表》(附件二),并将此表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rskwping@163.com 。
二、有关说明
1.办理时间:聘用合同的签订于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12日(工作日)期间办理,为了缓解合同鉴证压力,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10月27至10月29日区管学校,
10月30日至11月05日街道小学,
11月06日至11月12日街道中学、幼儿园。
2.材料领取:10月20日开始,到教育局人事科110室领取合同书,到江宁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证后拿回部分新教师的“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复印件,并交给教师本人,然后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3.由于聘用合同材料要存入个人档案,所以聘用合同续签书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
4.合同鉴证时,区内调动的还需带教育局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从各校复印)。
5.附件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附件二只报电子稿。
江宁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胜太路58号。
未尽事宜请与组织人事科110室王萍联系,电话52284690。
江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