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学校特色>>效能评估>>B18-1>>阅览文章

岔路学校初中部“学生社团”章程

 

岔路学校初中部“学生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间交流、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岔路学校在校内建立学生社团,并制定本章程。

二、岔路学校学生社团,是隶属于岔路学校的学生组织,由在校就读的学生组成。

三、本章程是社团的基本条例。在社团运作过程中所制定的各项规范、条例等制度性文件,均不得违背本章程所规定的条款,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四、社团进行的一切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且不得与《中小学生守则》相悖。

五、社团接受学校的领导,由学校德育处、团委、学生会具体负责。

【第二章 社团的组建】

一、组建工作按下列流程进行:

(一)学校德育处、团委及校学生会社团部公布社团组建计划,在全校范围内(毕业年级除外)征集社团组建方案;

(二)参加社团组建方案征集的学生(或学生小组)向学生会提交社团组建方案和社团申请表;

(三)学生会审批提交的材料,并上报学校德育处、团委,最终确定具有组团资格的学生(或学生小组),同时确定本学年将组建的社团;

(四)在学校范围内成立各社团的组建小组,负责社团的招募工作。学校德育处、团委负责该过程的协助和监督;

(五)社团成立后,上报学校学生会社团部注册,填写《岔路学校社团活动申报表》。

二、学生会对社团组建方案的审核遵循下列标准:

(一)申请组建社团的活动主题须健康向上,有利于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素质的提高,不违反我国法律和《中小学生守则》;

(二)申请人提交的社团组建方案内容完整,并具有可行性。申请人所提交的社团组建方案和岔路学校社团活动申报表》及下列内容:

①社团的名称及类型;

②组建该社团的目的和原因;

③对社团可行性的论述;

④社团的活动内容及活动形式;

⑤社团的组成人员标准;

三、学校德育处、团委及学生会社团部对提交人提交的方案原则上按下列步骤进行审核:

(一)收到提交的申请,将申请材料存入档案;

(二)根据上述标准规定的审核标准,对提交的组建社团方案进行审批;

(三)学校德育处、团委、学生会与申请人(或小组)共同论证社团组建方案的可行性;

(四)学校团委学生会最终确定合格的社团组建方案。

四、被审批成立的社团的职责是起草文件、招募成员、做社团活动的大体规划。 社团各成员则经同学报名后确定。社团成员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热爱学习,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无困难;

(二)热爱社团工作;

(三)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筹划能力,有较强的相关业务能力。

【第三章 社员】

一、申请加入本社团的社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校就读的学生;

(二)认真执行本社团章程;

(三)热心本社团事务;

(四)具备开展活动所具备的基本素质;

(五)得到校团委学生会的推荐和认可;

(六)未受过校级校规处分。

二、加入社团的程序是:

(一)提出加入社团申请;

(二)由该社团工作组进行面试;

(三)由学生会统一对各社团社员进行登记。

三、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社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附:

(一)社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告知学生会社团部进行退社登记。

(二)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学生会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社团经费来源:

学校总务处统一购置所需材料

【第五章 章程的制定、修改程序】

一、社团必须制定本社团章程,并上交至德育处存档。

二、对本社团的章程进行修改,须由社团负责人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团成员联名提出,交本校社团部审议。通过后上交至德育处存档。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一、因成员减少、经费不足等原因无法开展活动的社团,,报学校德育处通过后终止活动。

二、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学校德育处的监督下,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一、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德育处及校团委学生会社团部。

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