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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交流会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经研究,定于2014416日(周三)下午130,在上元中学四楼报告厅举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交流大会,参会人员:局党工委委员、基层支部(总支)书记(秦淮中学总支除外)、局管学校和单位负责人(秣陵中学除外)、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请安排好工作,提前15分钟到会。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一 四 年 四 月 十 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