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4年国庆节假期为: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其中,学校9月28日安排上星期一、10月11日安排上星期二课程。
各校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假期补课活动。放假期间,各校(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并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及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请各单位将值班人员安排表于本月29日前报局205办公室。
江宁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