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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3年教师人事代理暨聘用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公办园人事干部:
    为了做好2013年人事代理暨聘用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事代理
    (一)办理对象
    今年新分配的教师、区外调入的教师。
    (二)办理办法
    1.先由代理人员每人填写一份纸质材料《南京市江宁区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附件一,16k打印),然后,人事干部将“人事代理登记表”与《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书》一并带到江宁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2.上报电子表:附件二《南京市江宁区人事代理人员汇总表》电子表发送到教育局人事科,邮箱:rskmjf@163.com
    3.各校人事干部到教育局607室拿回“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复印件一并交给教师本人,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二、签订聘用合同
   (一)签订对象 
    今年新分配、区内调动、区外调入的教师、2007年版合同到期的教师及没有签订合同的校长,均要签订2009版合同; 2009年版合同到期的,只签续签书(续签书不需要鉴证,只要学校盖章)。
   (二)签订办法
合同签订一式三份。
    1. 新教师签订期限一年,自2013年8月22日至2014年7月31日,试用期2个月。
    2. 区内调动的教师可以签订3年,2013年9月12日至2016年7月31日
    3.区外调入的教师签订一年,聘期起始时间与人社局开的“行政介绍信”上落款时间一致,终止时间统一为:2013年7月31日。
    4.今年合同到期的人员,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四年内将要退休的教师签到退休时间。
    5.有关栏目填写。
    违约金:“5000至1万元”之间,具体数额由各校自定。
    双方补充约定:由各校根据人事制度改革及有关法规双方协 
    (三)合同鉴证
    合同鉴证,需带合同文本和《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登记表》(附件三,一式两份),到江宁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签证后,新教师和区外调入的教师的合同一份交人才市场,一份给本人,一份学校留存。老教师的合同(含续签书)一份送教育局存入个人档案,一份给本人,一份学校留存。
    (四)上报表格
    为了完整统计签订合同人员名册,每年需将所有在编人员,按照合同签订时间的先后顺序填写《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汇总表》(附件四),并将此表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rskmjf@163.com
    三、有关说明
    1.办理时间:人事代理及聘用合同的签订于2013年10月23日至11月8日期间办理,为了缓解合同鉴证压力,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10月23至10月25日区管学校,
    10月28日至11月1日街道小学,
    11月4日至8日街道中学。
    2.合同领取:10月18日后,带钱到教育局人事科607室领取(幼儿园20份以下的,统一代订了20份,中、小学20份以下的,统一代订了40份)。
    3.由于人事代理及聘用合同材料要存入个人档案,所以《南京市江宁区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和聘用合同续签书一律用16k纸打印或复印。
    4.合同鉴证时,区内调动的还需带教育局开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从各校复印)。 
    5.附件三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附件二、附件四只报电子稿。

    江宁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胜太路58号。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科607室马金凤联系,电话52284690。

                                            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
                                             2013年10月15日

附件一:南京市江宁区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二、三、四:2013年人事代理汇总表、聘用合同鉴证表及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