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校安全法制竞赛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安全宣传教育,增强我校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经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一、参赛对象:全校中小学生
二、参赛形式
各班广泛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教育,带领学生学习安全知识题库,各班在班级考核,在班内选取十名学生参加学校举行的安全知识现场竞赛。
三、评奖办法
本次竞赛活动所有奖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在各年级根据得分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江宁区岔路学校法制安全办
201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