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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上报学校年度新闻信息宣传报道情况的通知 》

 

 

各学校(幼儿园):

为做好年度效能评估工作,请进一步学习《关于加强全区教育系统新闻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江宁教字〔201214号),对照《意见》中附件2《江宁区教育系统新闻信息宣传报道稿件统计方法》要求,整理本单位年度新闻信息宣传报道材料,填写好相关表格(见附件),于本月20日前将表格和材料报局办205室(联系电话:5228215113851899741)。

备注:

1.报刊、杂志等平面宣传材料需附原件;媒体、电视需提供视频等证明材料;上报江宁教育信息网(新闻中心、校园动态栏目)的信息不需复印件。

2.宣传报道统计时间截止到1215

3.表格发送到jnjyjlgl@163.com 邮箱。

 

 

附件:教育宣传上报表格.doc

 

江宁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