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小学效能评估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1.学校准备下列23个指标台账,接受现场评估,填写《江宁区中小学办学效能评估分项自评表 》(纸质稿单面印,不要双面印打好准备留给检查组用,不要上报)
B1-1、B1-2、B3-1、B4-1、B4-2、B5-1、B5-2、 B8-1 、B9-2 、B10-1、 B10-2、 B10-3 、 B11-1、 B11-2、 B13-1、 B15-1、 B15-2、 B16-1、 B16-2、 B17-1、 B17-2 B18-1、 B18-2
2.学校填写下列指标表格并准备佐证材料(暂不上报,等待培训准备网络上传):B2-1 B5-3 B6-5 B9-1 B9-3
3.上报材料时间: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自评工作,上报《学校效能评估自评表》即“江宁区中小学办学效能自评申报报告”,《江宁区中小学办学效能评估评分表》。
4.12月16日下午二时,在电教中心计算机房召开效能评估培训会,请各校安排一名负责领导准时参加,参会者带齐评估方案及相关表格。
江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