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岔路学校校园关于校园足球工作量、训练经费等事项的认定办法

岔路学校校园关于校园足球工作量、训练经费等事项的

认定办法

根据岔路学校2018年教职工代表代表大会及《岔路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经过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对学校从事校园足球专项教师工作量及训练考核费用规定如下:

一、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工作量

  1. 从事每周一节校园足球专业课由足球专项教师执教。

  2. 每名足球专项教师任教课时,均计入个人工作。

  3. 全校所有体育教师及足球专项教师课时量均未超过每周16课时。

  4. 校足办副主任(张双庆)计每周8节课时,超课时按照每课时20元认定。

  5. 聘用制足球教师赵丽娟工作量按照每周16课时,计算满工作量。

  6. 学校外聘足球专业教练按照合同履行。

二、          足球教学、竞赛活动、训练补助标准

1.从事足球教学、训练、竞赛补助标准同学校绩效训练考核标准。每小时20元。从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经过上级批准参加的各级足球赛事,因在双休日、寒暑假组织进行的,按照教育局规定:每天100元,学校统计上报教育局,分上半年和上半年两次发放。

3.班级联赛每场执法裁判按照20元一场,组织足球嘉年华活动,按照半天20元每人次。教师绩效考核列支。

4.教练员或体育教师外出带队比赛补助标准为每场40元。在教师绩效考核中列支。

5.与学校签订合同的外聘足球专业教练员的训练、比赛费用标准,按照合同执行,经费从足球专项经费支出,专项经费不足时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南京市江宁区岔路学校

2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