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岔路学校校园足球专项奖励制度

校园足球专项奖励制度

南京市江宁区岔路学校

一、奖励对象:

从事校园足球各项活动各类人员,包括教师、教练、裁判、通讯员

二、奖励办法

1.为鼓励开展创建校园足球特色活动积极性、针对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状况进行年度鼓励,建立奖励办法,采取精神表彰及适当的物质奖励等多种方式,对于贡献突出的班主任、体育教师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2.对坚持参与校园足球训练的优秀学生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升入高一级学校时,本校将积极向相关学校推荐录取就读。

3.校园足球奖励标准参照学校绩效奖励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