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校园足球>>组织领导>>阅览文章

岔路学校校园足球议事制度

南京市江宁区岔路学校校园足球议事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方向,传承弘扬校园足球文化为宗旨;以深入研究开发足球文化,努力提高我校足球运动水平,培养优秀足球后备人才,使我校校园足球运动得到健康、持续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范围:

1.岔路学校校园足球的发展方向、措施。

2.岔路学校校园足球的经费筹措。

3.岔路学校校园足球的师资培训。

4.岔路学校校园足球的考核奖励。

5.教练员、足球教师的考核、待遇。

6.校园足球开展的时间保障。

7.校园足球文化传播的实施计划、方案、经费使用

8.学生运动员的安全保障措施。

二、议事规则:

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证校园足球发展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三、议事程序:

1.在实施校园足球运动过程中,相关教师、班级、年级组对推进我校的校园足球工作均可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交学校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校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意见或建议进行梳理,形成议案,每月向领导小组提交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领导小组议事。

3.学校校园足球领导小组每月举行一次议事会,对议案进行讨论,形成议事决议。

四、决策事项的组织实施:

学校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处室对议事会的决议落实到位,保证校园足球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