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岔路学校校园足球课余训练和竞赛制度

南京市江宁区岔路学校

校园足球课余训练和竞赛制度

1.足球教师和教练,每周四个训练工作日须在放学后对学校足球代表队训练至少1.5小时。寒暑假有计划地开展训练。做到平时训练和集训相结合。

2.所有训练在训练学生技能的同时,必须加强学生的文明礼仪教育和团队意识教育及友谊第一和比赛第二的意识教育。

3.训练必须有计划,有针对性。做到有考勤、有训练记录。

4.积极引导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比赛和联谊活动。

5.对参赛获得好成绩的优秀队员实施奖励措施,制定《岔路学校足球运动三好学生评选制度》,对参赛不认真的实施反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