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近年来,各校(园)高度重视教师发展工作,纷纷成立教师发展中心,开办教师研修班,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幼儿园)教师的发展与成长。根据年初部署,在全区树立教师发展典型,现决定开展教师发展特色基地、教师发展中心、青年教师研修班样板的评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标准引领,以评促建;公平公正,注重实绩;树立典型,发挥作用。
二、评定程序
1. 自主申报(2013.11—2014.1)。各学校、幼儿园结合本校(园)实际情况,对照评定标准,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申报单位要填写相关评审表,于2014年1月20日前以电子稿的方式报至江宁教师进修学校,邮箱:jnsp01@163.com.
2. 材料审核(2014.2—2014.3)。相关部门、科室对各学校(幼儿园)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考察对象。
3. 实地考察(2014.4—2014.7)。由相关部门、科室组成考核小组深入相关学校进行实地考察,查阅台账资料,观摩研训活动,组织教师座谈,形成初步意见。
四、复审确认(2014.7)。汇总各考核小组考察意见,最终审核确定评选结果。
请各校对照评定条件认真总结,充分准备,积极申报。
附:评审表.doc
江宁区教育局
201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