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幼儿园、中专校:
现将《教育部 公安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意见》精神,严格按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教育部 公安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