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小学“新三基”教育重点实验项目与重点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南京市小学“新三基”教育重点实验项目与重点推广项目申报的通知》(宁教初【2013】10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区小学开展“新三基”教育重点实验项目与重点推广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认真学习文件。各小学要认真学习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详见附件),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积极谋划并确定实验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
2、积极开展申报。各小学要对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根据所报项目的具体情况填写好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各校申报项目材料(含纸质稿与电子稿)请于5月20日前报送到教育局普教科712室。
3、组织评审推荐。区教育局将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于5月30日前对各校上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区级重点实验项目及学校,并推荐参加市级重点实验项目评审。
4、深入开展实践。被市、区两级立项的重点实验项目学校,要根据实验方案,精心开展专题实践,通过有序推进,不断达成实验项目预期的目标。
5、项目成果评估。对市、区两级立项的重点实验项目,2014年7月进行中期评估,2015年底进行终期评估。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局普教科联系,联系电话51196334,电子邮箱jnjyjpjk@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南京市小学“新三基”教育重点实验项目与重点推广项目申报的通知 宁教初[2013]10号.doc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