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岔路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2015讨论稿)
为规范教科研管理,激励教师专业提升,促进师生和谐发展,经研究制定《江宁区岔路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一、辅导、组织学生参赛获奖
㈠单科奖(奖励所有参加辅导的教师)。
市级以上 |
一等奖100元 |
二等奖80元 |
三等奖50元 |
优秀(胜)奖30元 |
区级 |
一等奖50元 |
二等奖40元 |
三等奖30元 |
优秀(胜)奖20元 |
㈡团体奖(奖励所有参加辅导的教师)。
省级以上 |
一等奖1500元 |
二等奖1000元 |
三等奖600元 |
市级 |
一等奖1200元 |
二等奖600元 |
三等奖400元 |
区级 |
一等奖600元 |
二等奖400元 |
三等奖200元 |
1. 一等奖(第1-2名),二等奖(第3-5名),三等奖(第6-8名)。
2. 以上单科奖、团体奖兑现时,需有辅导教师在接到参赛通知后的详尽辅导时间、辅导课程安排以及备课笔记作为档案存档。
3.团体奖累计1500元封顶。
4.辅导学生团体与个人奖3000元封顶。
5. 辅导学生撰写论文、推荐学生习作在各级正式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并署我校校名,统一奖励辅导老师40元。
二、由学校组织的教师现场竞赛奖
包括:教学竞赛、基本功大赛、综合素养大赛等现场教育教学类竞赛。各级各类公开课、公开展示、讲座交流、说课、教学检查等按同等次竞赛的三等奖计算。
省级以上 |
一等奖1000元 |
二等奖600元 |
三等奖400元 |
市级 |
一等奖600元 |
二等奖400元 |
三等奖200元 |
区片级 |
一等奖400元 |
二等奖200元 |
三等奖100元 |
校级 |
一等奖200元 |
二等奖100元 |
三等奖50元 |
三、由学校组织的教师非现场竞赛奖
包括:各级各类电教教材、微课、视频制作、录像课等。
市级以上 |
一等奖300元 |
二等奖200元 |
三等奖100元 |
区级 |
一等奖200元 |
二等奖100元 |
三等奖50元 |
四、由学校组织的论文奖
1.参加教育直管部门(含各级教研室、教科室、教育学会)举办并经学校认可的选拔性论文评比。
省级以上 |
一等奖400元 |
二等奖300元 |
三等奖200元 |
市级 |
一等奖 300元 |
二等奖200元 |
三等奖100元 |
区级 |
一等奖100元 |
二等奖80元 |
三等奖50元 |
2.参加非教育直管部门的论文评比,获奖金额按区级论文评比奖励额数兑现。
3.同一篇论文在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并经学校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奖,奖励不累计,取最高奖。
五、论文成果、论著发表奖励
1.本方案中提到的论文、论著是指(要有真实姓名、必须署学校校名):
⑴在教育类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国内刊号有CN/G4(不包括报纸、增刊、论文集、杂志社自办的论文大赛等)的文章;
⑵发表的文章要专业对口,但有关教育方面的文章不受限制。
类别 |
省级以上核心期刊 |
市级核心期刊 |
区或局级教育期刊 |
论文、叙事、案例 |
400元 |
300元 |
150元 |
2.论文奖励从高级别算起取三篇。同一篇论文不同级别评比获奖、不同刊物发表不累计、取最高奖。获得各类称号教师(各类市、区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坛新秀,包括教育科研带头人与德育带头人等),因考核需要,其论文奖励减去一篇计算。
六、课题研究成果奖
1.教师个人课题:教师申报各级各类个人课题,并经学校认可,学校报销该课题的相关申报费用。获得立项、如期成功结题奖励如下:
类别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校级 |
立项 |
300元 |
200元 |
100元 |
50 |
结题 |
400元 |
300元 |
200元 |
100 |
2.学校集体课题中心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完成研究任务,每学年200元,如期顺利结题奖励区300元、市400元、省500元。
3.教师围绕学校集体课题研究的子课题、撰写的相关文章,并经学校认可,学校参照同级别课题、论文获奖的奖励额度外另加100奖励。
七、其他
1. 各项活动与竞赛须是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认可的。若出现新的项目,由行政会讨论决定应归属的类别与奖次。
2. 以上奖励均以荣誉证书或简报文件为准,获奖后凭发票报销报名费一半。
3. 各项成果归口到各组织部门核算,要统一标准,认真审核。
4. 修订过的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即在当年年度考核中执行。
5. 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所有,未尽事宜由行政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