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清明期间开展全市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校: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切实加强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现将《关于清明期间开展全市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活动的通知》(宁文明办〔2016〕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清明期间开展全市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活动的通知.doc》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