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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样板学校评选工作通知

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

样板学校评选工作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十二五”期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本,将校本研修工作与教师的专业成长、学校的发展紧密结合,加强制度建设,实施规范管理,稳步推进,不断创新,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教师发展是教育发展的重要基石,“十三五”是江宁教育事业发展的又一重要时期。在新的五年里,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将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为进一步推动全区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提升校本研修的质量和成效,形成校本研修工作的区域特色,特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样板学校(以下简称“校本研修样板学校”)评选工作。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规划纲要》,以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及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导向,积极贯彻全国及省、市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以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目标,不断完善分级培训体系,努力把学校建设成有利于促进每一位教师专业发展的学习型组织,为江宁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师资保障。

二、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校本研修示范校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各学校(幼儿园)对校本研修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强化对校本研修工作的领导管理、支持服务及组织实施;全面总结、宣传推广校本研修示范校的先进经验和创新性做法,树立典型标杆,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区域校本研修工作的深入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整体工作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岗位成才,进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2016年,通过对20152016年校本研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审核,面向全区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评选出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样板学校10所。

三、 评选标准

《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样板学校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校本研修样板学校标准)共有四个一级指标、十三个二级指标构成(详见附件)。

四、 评选办法

(一)  时间安排

本轮校本研修样板学校评选时间为201610月至12月。前期

为各学校(幼儿园)准备时间。

(二)评选程序

1. 自主申报。各学校(幼儿园)首先对照《校本研修样板学校标准》开展自评,根据自评结果明确申报意向,在规定时间自主向区教师进修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自评报告。

2.   实地评估。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区教师进修学校组建评估小组具备参评条件的学校(幼儿园)进行实地评估,查阅工作台账,开展调查座谈,了解实际情况。

3. 区级评审。评估小组汇总评估意见,初步确定校本研修样板学校名单,并上报教育局核准后予以公示。

五、  工作要求

开展校本研修样板学校评选活动是深入推进我区校本研修工作,全面提高研修效能,促进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校本研修样板学校创建工作由教育局人事科全面负责,区教师进修学校具体组织实施。要坚持以评促建,注重实效。

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评估标准,对校本研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客观评价。基础较好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申报意向,坚定创建决心,做出创建部署,率先申报并努力创建成功;条件尚不具备的学校(幼儿园)要对照标准自查自省,明确后期努力方向,积极弥补不足,为后期申报创造条件。

教师进修学校要积极组织校本研修工作的专题研讨与交流,开展校本研修特色做法、成功案例的评选、展示和推介活动,充分肯定城乡不同区域学校在校本研修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不断推动基础薄弱学校提高校本研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江宁区教育局

                               二O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校本样板校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