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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语委、市局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自查“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关于转发市语工委、市局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自查“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各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按照市语委、市局的通知,要求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自查“回头看”活动,使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更加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使命,在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的作用。我局决定20163-4月,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对照标准,开展自查,梳理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填写《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自查表》(附件3)和《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核查表》(附件4),将自查的台账存档备案。同时,将上述两表电子稿于420前报送区教育局(语委办)llzhxzh@163.com,区教育局(语委办)汇总后于4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语工处;区语委办联合督导室结合开展综合督导,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在复查基础上,于530前向市教育局语工处推荐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初选名单(已是省级及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除外)。

20166月,市语委、市教育局对各区语委、教育局推荐的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初选名单进行检查,遴选南京市申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请各市级示范校尽快把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箱提前发至llzhxzh@163.com,方便联合复查时联系。

 

江宁区教育局普教科

2016317

 

 

 

附件一: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应达到如下条件:

(一)学校领导班子在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方面认识明确,有健全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列入人才培养目标,形成与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融为一体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制度健全,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干部和教师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有较高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积极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活动,对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贡献较大。

(三)高度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面达标且整体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校内公共场所、新闻媒体、网络等用语用字规范化程度高。

(四)各科教学均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培养。语文教学注重听说读写能力全面培养,开设写字课,写字教学有特色。学生能说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熟练运用汉语拼音。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将法律规定的“毕业生应当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列入培养目标,实施覆盖面广。师范专业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的专业重视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学生普通话水平在普遍达标的基础上有较高一级的达标率。

(五)扎实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行动,在相关课程中融入并强化经典诵读、书写内容,开发中华经典“诵、写、讲”校本课程,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形成特色,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附件二:

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名单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备注

江宁区(13所)

江宁区天印高级中学 江宁区百家湖中学  江宁区百家湖小学  江宁实验小学  江宁示范幼儿园  江宁区翠屏山幼儿园    江宁区湖熟中心小学

江宁区竹山中学

江宁高级中学

江宁区天景山中学

江宁区陶吴中心小学

江宁区龙都初级中学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

江宁实验小学第二批“省级示范校”

 

 

 

 


附件三:

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自查表

基本要求

评分标准

检查记录

得分

备注

A

20

 

 

学校领导班子在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方面认识明确,有健全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列入人才培养目标,形成与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融为一体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制度健全,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1领导班子成员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识到位。(2分).

 

 

 

2.学校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有明确要求,有领导分管,定期研究。(3分)

 

 

3.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健全,人员落实,

职责明确,运作有序。(3分)

 

 

4. 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作为素质教育内容,纳入学生培养目标和日常行为规范。(3分)

 

 

5.制定语言文字工作年度计划。(3分)

 

 

6.健全语言文字规章制度。(3分)

 

 

7. 定期检查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年度工作总结。(3分)

 

 

B

20

 

 

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干部和教师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有较高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积极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中小学校园广播剧展演活动等活动,对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贡献较大。

1. 宣传教育经常化并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形式多样,内容丰富。(4分)

 

 

 

2.校园网站、宣传栏、板报定期宣传语言文字规范知识。(3分)

 

 

3. 干部和教师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知晓率高。(4分)

 

 

4.推普周活动丰富多彩,开展推普进社区,进军营,进农村,小手拉大手等活动。(5分)

 

 

5. 开展中小学校园广播剧展演活动。(2分)

 

 

6.积极参与中学生志愿者“啄木鸟行动”。(2分)

 

 

C

20

高度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面达标且整体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校内公共场所、宣传媒体、网络等用语用字规范化程度高。

 

1.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列入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和考核中,定期开展训练活动和检查。(4分)

 

 

 

2.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面达标并不断提高,适龄教师100%参加过培训和测试,适龄教师98%以上测试达标。(6分)

 

 

 

3. 教育教学活动用语用字规范化程度高。(6分)

 

 

4. 校内公共场所、宣传媒体、网络等用语用字规范化。(4分)

 

 

D

20

各科教学均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培养。语文教学注重听说读写能力全面培养,开设写字课,写字教学有特色。学生能说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熟练运用汉语拼音。中等职业学校将法律规定的“毕业生应当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列入培养目标,实施覆盖面广。师范专业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的专业重视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学生普通话水平在普遍达标的基础上有较高一级的达标率。

1.各科教学和教育的各个环节均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4分)

 

 

 

2.语文教学注重听说读写能力全面培养,开设语言文字知识讲座。(6分)

 

 

3.开设写字课,写字教学有特色。(4分)

 

 

4.学生均能说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熟练运用汉语拼音;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100%参加过普通话培训测试。(6分)

 

 

 

 

E

20

 

 

扎实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行动,在相关课程中融入并强化经典诵读、书写内容,开发中华经典“诵、写、讲”校本课程,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形成特色,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1.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有经典诵读小组,将中华经典诵读行动纳入校园建设中。(4分)

 

 

 

2.在相关课程中融入并强化经典诵读、书写内容。(4分)

 

 

3. 开发中华经典“诵、写、讲”校本课程。(4分)

 

 

4. 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形成特色,产生良好社会影响。(4分)

 

5.近两年在市级以上语言文字各类评比、竞赛等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4分)

 

 

注:满分100分,90分达标。

 

 

附件四:

   

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核查表

 

                 学校

 

50岁以下教师人数

50岁以下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

语文/幼儿园教师:

其他老师:

语文/幼儿园教师:人

其他教师:人

二甲及以上:人

二乙及以上:人

 

【注】1. 教师人数及达标人数均按20151231日前数据统计。

2.“教师”按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人数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