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岔路学校
2007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计划
为切实加强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积极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评估,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成立机构
岔路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皇甫开平
组员:李昌瑜 邓 庆 于顺全
王云虎 于 斌 王 勇
王跃华 汪世琴 欧阳德文
二、具体实施
组织学习
学校利用小百灵广播站、橱窗、升旗仪式、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各种渠道和方式,多管齐下,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在全校师生中达成共识,掀起热潮。
专门组织教师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汉语拼音方案》、《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及规章制度。增强全校教职工语言文字法规意识,进一步明确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从而提高我校语言文字工作依法管理的整体水平。
营造氛围
校园内有临时宣传横幅,有固定的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标语、张贴画,校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都设有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指示牌。
确定制度
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使用汉语进行教学的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汉语广播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学院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在办公室或其它办公区学院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江宁区岔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