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教职称(2011)3号
关于做好南京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范》的要求,以及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宁职称办(2011)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重新组建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简称高评委)。请你们根据以下要求认真做好高评委人选推荐工作。
一、高评委专家推荐条件:
1.师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善于独立思考,能较好地理解、掌握有关职称政策、条例;
2.教育教学水平高,业务能力强,为本单位或本系统目前在职的教育教学骨干,具有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现岗位3年以上;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各区县、各单位推荐的名额不作规定,但必须严格按照条件推荐,并注意以下几点:
1.符合条件、年龄在45岁以下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2.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注意不同学科的组成人选。
三、各学校(单位)推荐的人选应在“南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http://www.njzz.gov.cn/)栏目填写《评审委员会人选情况表》,并下载打印一式两份,交由本单位盖章后,上报所属区县教育局。各区县教育局研究审定后,在《评审委员会人选情况表》加盖公章。同时,将本区县推荐人选的情况按《南京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库)人选汇总表》的样式,汇总形成“EXCEL”数据库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教育局职称办(邮箱:zgwi3693@sina.com),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直接报送。各单位推荐人选经市教育局审查同意后,报省、市职称工作领导部门批准,正式组成。
四、《评审委员会人选情况表》及《南京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库)人选汇总表》数据文件务请于
联系人:周钢维
联系地点:长江路272号207室
邮政编码:210018
联系电话:84455501
附:《南京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库)人选汇总表》(样表)
南京市教育局
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