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通知》(宁教财【2014】26号)文件要求,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区教育局已将2015年秋季学期生活补助经费汇至学校账户,请学校收到后尽快将补助款发放至学生手中,于11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
具体要求:发放表格统一使用江宁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表 ,并于12月10日前将发放表格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公章后交至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405室王欣处。
未尽事宜,请于会计核算中心王欣联系,51195721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5-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