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制安全>>法制安全工作>>阅览文章

转发《关于切实做好 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教基一司函[2014]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天气已逐渐变热,溺水事故又将进入高发期。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教育部预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教育管理、家校配合、联防联控工作,切实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减少学生溺亡人数。现就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深入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要通过大量惨痛的案例和教育部免费发放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挂图、卡片等多种资源,通过各种方式让学生明白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掌握预防溺水知识和遇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特别是遇到同伴溺水时不要盲目地手拉手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要让学生知晓上下学路上的溺水隐患,主动远离危险水域。要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男学生、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使预防溺水常识生生尽知。

  二、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要尽早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使预防溺水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会上要将我司起草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要求家长在回执上签字,学校回收并统一保管回执。今后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省级教育部门在上报情况时要同时提交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回执。对于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长期不在学生身边的学生家长,也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将附件送达家长,确保不漏一生。

  三、完善预防溺水工作机制,消除溺水隐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提请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完善预防溺水协调机制,形成预防学生溺水的合力。要组织干部教师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家访,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水情特点,有针对性地提请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采取措施,没有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的要抓紧设立,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牌的要抓紧设置,没有落实巡防专人的要抓紧落实,不放过任何一处溺水隐患。

  附件: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2014年4月8日

附件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2014年4月8日

  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