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各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区教育局决定举办2013年江宁区学校心理咨询员专业培训班。本培训班经市教育局批准,由南京晓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主办,区教师进修学校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学制一年,2013年6月至2014年8月。开班首次上课封闭培训3天,结业前封闭培训3天。
二、培训内容: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培训计划设置课程,根据心理咨询员专业要求,总体分为学校咨询理论、学校心理咨询实验室、学校心理咨询员个人成长和见习督导四大块。具体涉及必要知识和理论背景、相关咨询理论、个别和小组咨询技术、个人成长、儿童青少年咨询模式及方法、学生典型心理问题的处理、实务见习与督导等内容。
三、培训方式:采用咨询员培训的专门模式,进行参与、体验式培训。
四、培训地点:陶老师工作站江宁分站(江宁区竹山小学内,封闭式培训除外)。
五、结业考核:完成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由江苏省心理学会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专业委员会、晓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晓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共同签发《结业证书》,获得此证书者将有资格参加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证书。
六、费用情况:全年学费及资料费共计2500元(不含封闭式培训和考察所需基本费用)。根据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通过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由南京市教育局返还培训费。
七、报名及录取:学校推荐,填写报名表并附两寸证件照4张(写上学校、姓名),另在5月24日前发电子表至sun51195560@126.com。南京晓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将会结合各校情况确定参培人员名单。联系人:德育研究室孙老师,联系电话:51195560。
八、对参培人员的要求:1.本次培训主要面向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的老师,且已持有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2.学校已有2名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的,原则上不再报名参培。已有一名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的学校可以报一名老师。没有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的学校可以报两名老师。
九、报到与上课:见正式录取与上课通知。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系统培训班(江宁)报名表
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系统培训班(江宁)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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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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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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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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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是否从事咨询工作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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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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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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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 |||||||||
面 试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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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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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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