岔路学校三-六年级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组织三-六年级学生参观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游览莫愁湖公园。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组织纪律性,培养集体观念,同时放松学生心情,丰富课余生活。通过参观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活动让学生了解南京苦难历史、缅怀死难同胞,培育学生民族精神、激发爱国情感。通过游览莫愁湖公园,让学生了解南京自然和人文景观,感受家乡的美丽,激发学生热爱家乡、热爱自然、珍爱生命的情感。
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杨 勇 副组长: 冯智强 沈 俊
组 员: 王跃华 姜永军 崔 寅 马 燕 各班班主任
二、活动安排:
1、时 间: 三、五年级——
四、六年级——
地 点: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莫愁湖公园
2、旅行社: 南京大宇旅行社
3、车 辆: 空调旅行车20辆,每辆车配备一名导游。
三、纪律要求:
1、牢记:此次活动主要是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请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组织管理好学生,确保此次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2、严格遵守活动时间安排,按规定时间上、下车和集中组织活动。7:50带队教师进班,清点人数,再对学生进行活动安全、纪律方面教育.8:00各年级在走廊整队,到天井出口由导游带领上车,3:30左右返程,正常时间放学!
3、开展集体活动,凡被安排的年级教师必须参加,有事必须提前活动领导小组请假。全体教师在活动中要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教育学生注意文明形象,保护环境,爱护公物,讲究卫生,做到垃圾入箱。
4、学校卫生室已备好晕车和临时急救药品,如有学生出现需要医生处理的意外情况请与医务室老师联系,并及时向年级负责领导汇报!
医务室联系号码: 彭梅 13770307692
张旭 13675127077
三、五年级社会实践活动班级管理安排表
领 队 : 杨勇 |
年级 |
负责领导 |
班级 |
人数 |
实去 |
负责教师 | |
三 年 级 |
魏 昌 敏 |
三(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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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厚艳 傅 宁 虞海宁 | ||
三(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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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静 许 鸿 张昌明 | ||||
三(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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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大美 李进进 周俊俊 | ||||
三(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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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杰 王其巩 赵世蝶 | ||||
三(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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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伟 孔令燕 黄同德 | ||||
三(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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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后花 刘天琳 谢晓霞 | ||||
三(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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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丽娟 周 域 经 涛 | ||||
三(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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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平 魏昌敏 徐春蕾 | ||||
组合车(1-4班每班11人) |
许 鸿 周俊俊 | ||||||
组合车(5-8班每班11人) |
刘天琳 周 域 | ||||||
五 年 级 |
周 敦 平 |
五(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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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福蓉 夏 娟 | ||
五(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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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 宁 虞 谦 | ||||
五(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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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云燕 胡习香 | ||||
五(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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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花 蒋臣慧 | ||||
五(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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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琪 王吉敏 | ||||
五(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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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 玲 李志娟 | ||||
五(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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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 波 叶 菲 | ||||
五(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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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昱 熊晓霞 | ||||
组合车(1-4班每班9人) |
朱香芹 杨 丹 | ||||||
组合车(5-8班每班9人) |
叶 菲 葛金芳 | ||||||
备注: 安排负责组合车的教师负责把所带班级的组合乘车的学生带上指定车辆并在乘车过程中进行管理,下车后带回原班级进行集体活动并协助班主任进行管理
岔路学校德育处 2013-10-